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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大舜先烈事略

黄大舜

(-1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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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概要

黄大舜(-),又名乐尧,高山铺人,幼年帮人放牛,后靠织布维生。民国16年()参加共产党,次年,任中共高山支部书记,成立县农协会,黄大舜当选县农协主席。秋,同曾莱等在高山领导农民开展反对团务公所所勒收“牛头捐”斗争被捕入狱,群众进程告状,包围县署,知事被迫放人。黄等人又率民兵余人围攻团务公所,团正被迫贴出停征“牛头捐”。

事迹

民国18年3月,县公署派兵逮捕农协会员龚泽然等3人。4月5日,黄大舜等发动数千农民围攻县公署,县知事被迫释放龚泽然等三人。农民抬着他们上街游行,轰动全城。

次年9月,中共荣县县委决定举行全县农民武装暴动,成立县行动委员会,黄任委员,兼职中国工农红军四川第十三路第二纵队高山大队指导员。10月4日夜,黄大舜等率领队员数百人,由高山乡出发,经县南西到双古坟入仁寿境内,游击余里,捣毁沿途乡镇权和团防武装。10月在仁寿青峰场鸡公山受挫,黄带领部分队员突围,返乡隐蔽。

民国20年初,黄大舜任中共宜宾中心县农运委员。3月23日,中心县在城内蔑匠街一酒吧内,召开党团联席会议,由四川省委巡视员梁戈传达中央关于组织城市起义的指示,并布置在宜宾立即发动武装暴动,因有争议,先后在四处秘密集会。28日,黄大舜,梁戈,方沁,蔡涛,沈玉麒等五人,在真武山二天门茶馆被捕,对他们实行分化,诱骗,并采取背“火油桶”,坐“老虎凳”等酷刑逼供,黄大舜被折磨得死去活来,仍坚不吐实。31日,五人在宜宾花园庵慷慨就义,遗体合葬在花园庵土坑内,人称“五人堆”烈士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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