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俊封面新闻记者刘恪生
9月,自贡市荣县双古镇综合治理办(社区戒毒康复中心站)联合县公安局双古派出所细致摸排,办理了一起严重违反社区戒毒协议案。案件中,将违法行为人刘某(男,31岁,荣县双古镇人)抓获,并依法强制隔离戒毒两年。
年12月14日,东佳派出所民警在工作中发现刘某有吸食毒品的违法行为,当天,在荣县双古镇北街刘某家中将其抓获,尿液检测结果呈阳性。
经查:同年12月12日晚,刘某伙同行为人郝某某在位于荣县旭阳镇水巷子郝某某租住的房间内,采用火烤烫吸的方式吸食冰毒。最终,刘某被处行政拘留十日,责令社区戒毒三年的处罚。
年3月22日,刘某在双古镇社区戒毒康复中心站签署《社区戒毒康复协议书》,社区戒毒康复中心站工作人员当场告知刘某每月需到派出所尿检,且外出须请假。年4月至6月,刘某连续3个月均未到社区戒毒康复中心站报道和尿检,也未请假,且在社区戒毒康复中心站预留的电话号码及家人的电话号码均为空号,社区戒毒康复中心站工作人员多方查找均无法联系到刘某。
刘某的情形,已构成违反《四川省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程序规范》第十二条规定:逃避、拒绝接受在社区戒毒期间应当不定时检测和随机抽查3次以上的事实。
随后,双古镇社区戒毒康复中心站将刘某的情况及时向上级报告,社会综治办、双古派出所迅速对刘某相关信息进行研判。最终,于9月10日在荣县梧桐街道荣州大道三段一住房内将刘某抓获。
目前,刘某已被送往自贡市强制隔离戒毒所执行强制隔离戒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