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来源:任尚锋弘农校园
7月26日,我市召开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工作动员会,部署并启动全市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工作,动员全市教育系统上下统一思想、提升站位,进一步坚定“县管校聘”改革的决心和信心,确保如期、全面、稳妥完成各项改革任务。
三门峡市教育局二级调研员许彦卿,我市副市长蒋立庆,教体局党组书记、局长段建强,三门峡市教育局人事科科长王海波,我市政府办、市委编委办、人社局、财政局等单位负责人,市纪委监委派驻教体局纪检监察组负责人及教体局在家的班子成员出席会议。段建强主持会议。
按照年4月22日全省教育综合改革工作会议精神和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会议部署,根据全省教育综合改革重点县市项目任务,我市就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工作,先后组织有关部门负责人和中小学校长代表到河南省襄城县及山西省万荣县、垣曲县、晋中市考察学习经验,在认真学习研究各级文件精神、充分吸收各地经验、多层面征求建议、反复酝酿修改完善的基础上,制定了我市推行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和配套方案、制度,经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予以批准实施。会上,教体局党组副书记姜刚雪传达了《灵宝市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工作实施方案》,整体计划在8月20日完成“县管校聘”管理改革竞聘工作。
蒋立庆在讲话中强调,“县管校聘”改革作为我市深化教育综合改革的第一场攻坚战,意义重大,至关重要。一要在为什么实施“县管校聘”改革上凝聚共识。推行这项改革是深化教育综合改革的需要,是优化资源配置、促进教育公平的关键举措,是在教育系统树正气、提质量的必然要求。二要在怎么落实好“县管校聘”改革上精准发力。要吃透上情,摸清下情,借鉴外情,做好前期准备,科学设置岗位。要广泛征求教师意见,制定各学校教师聘任方案。要严格操作程序,加强后续管理,真正让“管”有科学办法,让“聘”有合理依据,让“改”有作用实效。三要围绕高质量完成“县管校聘”改革强化责任。要做好宣传发动,充分发挥舆论导向作用,营造改革浓厚氛围。要建立市、乡(镇)、校三级协调处置工作机制,及时解决改革中的争议问题,确保改革顺利推进。要严格按照时间节点,高质量全面完成改革任务,为我市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做出应有贡献。
许彦卿在讲话中表示,在全省“县管校聘”改革刚刚启动之际,灵宝市就召开了动员会,体现了灵宝市委、市政府见识早、行动快,走在了全市前列,也反映了灵宝教育系统勇于改革、锐意进取、敢为人先的精神。下一步关键是要抓好落实,一要积极沟通协调。要主动与编办、人社部门加强沟通,争取理解支持,理顺教师管理体制。通过“县管”体制改革,使办学自主权、用人自主权回归教育。通过“校聘”机制改革,推动教师由“学校人”转变为“系统人”。二要以人为本。“县管校聘”改革是一项综合改革和系统工程,各学校要树立系统思维、系统理念,以系统改革形成系统合力。这项改革涉及全体广大教师的利益,是一次利益的调整,各学校的方案要慎之又慎、细之又细。要在整体方案的规范指导下,充分考虑到每一所学校的实际,每一位教师的特殊情况,取得最大公约数,赢得广泛支持。三要依法改革。要坚持依法治校、依法改革,坚持民主与集中、学校需求和个人意愿相结合原则,组织多层次座谈会、谈心会征求广大教师意见。“校聘”方案要提交教师代表大会审议,以程序合法确保执行效力。希望通过灵宝市先行先试推行“县管校聘”管理改革工作,为三门峡市各县市区提供可资借鉴的理论指导和实践指导。
段建强就落实会议精神和“县管校聘”管理改革工作要求,一要迅速传达学习,深刻领会精神。各学校要认真学习两位领导的讲话精神和会议文件,坚定不移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以及三门峡市教育局的决策部署,把思想和精力统一到局党组的安排上来,打开思想这个总开关,进一步坚定改革的决心和信心,对改革的指导思想、意义目标、重点内容要把好方向、准确理解。二要把握时间节点,确保工作进度。要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挂图作战,压茬推进,不因个别学校影响全局进度。首先要科学合理设置岗位,力求人岗相适,把每一位教师放在最适合的位置上,形成优秀教师主动担当教学一线关键岗位的导向。三要坚持公开公正,确保平稳推进。要做到严格程序规范聘、因事按岗合理聘、民主评议公开聘。对可能存在的各种风险因素,要提早研判,做好预案,确保改革平稳有序、圆满成功。
实验高中、市三中、市三小、朱阳镇中心学校负责人在会上作表态发言。
会议还下发了《中共灵宝市委办公室灵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行全市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的实施意见》,以及“县管校聘”配套文件《灵宝市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关于全市教育系统奖励性工资分配制度改革实施意见(试行)》《灵宝市中小学校岗位管理办法(试行)》《关于明确中小学教师编制和工作量标准的指导意见(试行)》《灵宝市中小学教师请假制度(试行)》《关于具有高级职称的女性专业技术人员退休问题的意见(试行)》。
各乡镇中心校校长、副书记、副校长,初中校长;局直学校校长、校级干部;机关全体同志和二级机构负责人参加会议。
(摄影:刘晓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