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湖闹市行窃现原形人赃并获被行拘

党史学习教育开展以来,按照区委区政府和市局党委总体安排部署,盐湖公安紧紧围绕“破小案、保民生”工作目标,将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成果转化为“我为群众办实事”的实际行动和具体举措,主动作为,连续奋战,始终保持对“盗抢骗”等民生案件的严打高压态势,扎实做好治安防控工作,切实提高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

年11月4日晚上19时许,盐湖公安分局巡特警大队六中队民警在南风广场进行便衣反扒时,发现一名男子东张西望,鬼鬼祟祟,形迹可疑。民警立即对其进行跟踪至南风广场运康中学门口,该男子在一排无人看管的自行车附近徘徊,并趁机盗走了一辆赛克自行车,民警迅速上前将其抓获并移交东城派出所处理。经询问,违法嫌疑人卫某龙(男,万荣县人),对其偷盗自行车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违法嫌疑人已被我局依法行政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普法时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元以下罚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防盗提示:

●1、不要随意把电动车放在外面(一定要文明规范停车),出门办事尽量把车停放在有监控或有人看管的地方,不要把电动车放在偏僻的角落。

●2、贵重物品不放车上。人离开车时,尽量不要将现金、手机等贵重物品放在车上,以免被坏人看到,诱使窃贼铤而走险。

●3、离车上锁。离开车子的时候不要嫌麻烦,要随时随地锁车,哪怕只是暂时离开返回。即使在视线之内,也要上好锁。同时,购置防盗性能较好的车锁也很有必要。

来源:盐湖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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