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新闻记者陈章采
四川省荣县公安局日前发布《关于广泛征集“砂霸”“矿霸”等自然资源领域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的通告》,对涉及采矿、采砂等自然资源领域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进行征集。《通告》全文如下:
为依法严惩“砂霸”“矿霸”等自然资源领域涉黑涉恶违法犯罪及其“保护伞”,荣县公安局现面向社会各界征集“砂霸”“矿霸”等自然资源领域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现通告如下:
1,未依法取得采砂、采矿许可证,擅自开采的;
2,采砂、采矿许可证被注销、吊销、撤销,擅自继续开采的;
3,虽依法取得采砂、采矿许可证,但超范围、超许可矿种开采的;
4,采取破坏性的开采方法开采矿产资源的;
5,为黑恶势力涉足采砂、采矿,充当“保护伞”的6.采砂、采矿领域其他乱象。
公安机关将严格对举报人信息予以保密,对举报的线索经公安机关查证属实的,将按照《自贡市扫黑除恶线索举报奖励办法》予以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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